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今有林建明医师向我委申请设置上海林建明口腔诊所,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设置单位(人):林建明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林建明口腔诊所
类 别:口腔诊所
选 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溪路318、320号
床 位:(牙椅、观察床): 2
诊疗科目: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以书面的形式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69714207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邮政编码:201700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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