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我委收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的设置分中心的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选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阁路100号
设置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
床位(牙椅、观察床):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 外科 中医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以书面的形式据实反映。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9714207
联系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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